7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一起行政处罚——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大道360号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未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据公示内容,2025年6月1日出具的川天环城罚字(2025)第011083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大道360号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未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对此,2025年9月29日成都市温江区回应:经调查,佳兆业丽晶港小区位于我区同兴东路88号,由四川天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6月竣工交付。现由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监控设备损坏的问题。物业公司将对地下室的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复受损设备,并在负二层增加高清监控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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