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6条具体政策,被外界称为“家政36条”。《意见》明确,将通过发展员工制企业、推动家政进社区以及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方式,实现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2800万人。尽管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但在“养老”与“育小”的双重需求作用下,家政服务员缺口仍然不小,而这一缺口主要靠女性农民工来填补。
成为“单位人”,家政工不再“没人管”
2016年6月17日,王泽洪入户服务的第11天,她在雇主家中洗澡不慎滑倒,导致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受伤后她才发现,原来雇主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而自己与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意外发生后,家政公司和雇主都认为应由对方承担后续费用,王泽洪面临“两不管”的尴尬。
王泽洪只是家政公司“中介制”不规范用工方式的众多受害者之一。律师解释称,家政工通过中介性质的家政公司与雇主建立联系,员工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公司、雇主、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界定。
而此次出台的《意见》,将发展员工制作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关键,同时为鼓励企业发展员工制开出了政策“红包”,明确提出“六个支持”:减税降费支持;灵活用工支持;失业保险返还支持;公租房保障支持;培训费用减免支持;表彰激励支持。
“员工制目前来看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长期来看是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更好保障从业者和消费者利益的长效机制。”专业人士解读称,员工制对家政服务真正转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练就真本领,服务不再“没底气”
能够通过哭声判断出婴儿需求,能够做出每天不重样的月子餐,还能帮助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和恢复……近年来,“金牌”月嫂的技能让很多人对家政工技能的专业性、“含金量”有了直观认知。
事实上,不论是月嫂、育儿嫂,还是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的家政服务员,都有各自的专业技能要求,而专业的背后离不开规范的培训。不过在现实中,速成培训、公司自己给月嫂发证、定星级的现象却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