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说,门店帮她匹配了2位育儿嫂,但都达不到她的要求,因此她申请退款,被告知需要扣除4000多元的费用。“包含了首次匹配服务费,首月售后服务费和月嫂工资。这我是不能接受的。”
4月7日,门店负责人刘女士回应称,此前和唐女士有过沟通,但对方态度比较强硬。“这个费用不是我说了算的,扣费的原因合同里都有写,我们基于合同约定,也做出了相应的让步。她目前已经向市监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后续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连着匹配2位育儿嫂达不到“标准”,
欲结束合作被告知4000多元不能退?
2025年3月初,住在长沙市的唐女士想找一位育儿嫂帮忙带娃。唐女士开出了7000元的月薪,希望找一位48岁以下,能做2个人的饭菜,能帮小孩带睡,会一点早教知识,能搞厨房卫生的育儿嫂。
3月初,唐女士通过58同城,和58到家·月嫂育儿嫂保姆(德思勤店,下文简称门店)取得了联系。唐女士和门店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并说出了自己的需求。门店帮唐女士匹配了三位育儿嫂,由于此时唐女士还未出月子,因此她通过线上面试的方式,选择了其中一位育儿嫂。
3月18日,第一位育儿嫂来到唐女士家中。在工作了1.5天后,3月19日中午,唐女士让其下户,并决定和门店终止合作。“我孩子刚出生40天,如果要抱孩子的话,应该是托着颈部,但她就两只手放在孩子咯吱窝附近,很大力的将孩子举起来了。而且做操的时候,她的动作幅度都比较大。这个抱法是有问题的。”
唐女士说,随后门店工作人员给她介绍了另外一位育儿嫂。“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位育儿嫂好评如潮,就是年龄有点大,49岁了。我是实在需要有人帮忙照顾小孩,就答应了。”
3月20日上午9点,第二名育儿嫂来到唐女士家中,但唐女士在3月22日,也让其下户了。“我觉得她做事太慢了,做两个人的菜做了1个小时,然后洗碗洗澡,这些流程加起来搞了3个小时,这3个小时我不得不自己抱着小孩,非常累。我请育儿嫂,就是过来帮我带小孩的,结果搞得我比没请的时候还累。”
唐女士说,终止了和2位育儿嫂的合作后,她找到门店工作人员进行退款,被告知需要扣除4000多元的费用。“我一共交了1.24万,其中7000元是月嫂的预留工资,还有5400元的家政服务费。这5400元里,有2700元是首次匹配服务费,这个是不能退的,另外还有2700元是每个月450元的售后服务费,我一次性交齐的,如果服务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现在门店工作人员告诉我,2700元的首次匹配服务费和450元售后服务费不能退,我还给2位月嫂总共转去1000多元的工资,这个也不能退。”
唐女士表示,虽然合同里约定了“首次匹配服务费”等内容,但在她看来,也有不合理的地方:“育儿嫂工作4天不到,我却要为此花4000多元,这合理吗?”
门店回应:
扣费依据合同约定,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这份合同中,对售后服务的解释是:是指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人员的更换、匹配,及时更换后的家政服务人员进行面试、背调、体检报告检查的服务。本合同项下售后服务包括首月售后服务及剩余月份售后服务。就首月售后服务,甲方应向丙方1支付首月售后服务费;就剩余月份售后服务,甲方应向丙方2支付剩余月份售后服务费。
合同中还表示: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向丙方申请退款的,丙方有权在扣除首次匹配服务费及将售后服务费根据丙方已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首位家政工作人员实际上户日——终止前一天最后一位家政服务人员实际下户日)按月数扣除后(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将剩余售后服务费无息退还给甲方。
刘女士表示,费用的扣除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约定。“这个费用不是我说了算的,扣费的原因合同里都有写,我们基于合同约定,也做出了相应的让步。
但她一直没有同意我们提出的方案,她可以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权。”
刘女士同时表示,相关费用的定价是由这个是由行业特点决定的。“如果说你们对我们行业的收费有质疑,包括行业的收费有质疑,你们可以去咨询相关制定标准的部门,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司按按照我们公司的标准来做事情。”
目前,唐女士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反应相关情况,后续也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