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5年6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535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61元。
2.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调整为每人每月2303元,生活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61元。
3.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
标准为每人每月307元。
4.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2456元;
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失能)1512元/月、半自理(半失能)756元/月、全自理51元/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比例确定)。
二、申请条件
1.户籍要求
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需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具有深圳户籍。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与深圳户籍居民共同连续居住满1年,可纳入保障范围。
2.收入与财产限制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35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如存款、房产、车辆等不超过限额)。
3.特殊群体单独申请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
三、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
申请表、授权书、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2.审核流程
街道办事处初审(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区民政局审批→公示7天→发放《低保证》并按月发放救助金。
3.补发政策
2025年新纳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补发,其他对象从2025年1月起补发,6月30日前到位。
四、保障内容
1.现金救助
低保金:按标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活扶助金: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额外发放。
2.专项救助联动
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降低自付比例;
教育救助:减免学杂费、发放助学金;
住房救助:优先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
就业救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等。
3.临时救助
因突发灾害(如暴雨)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4605元)。
五、特殊群体额外补助
1.残疾人
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并享受生活扶助金。
2.老年人
6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老人可领取生活扶助金,同时享受公共交通、景区门票免费等福利。
3.未成年人
低保家庭未成年人除生活扶助金外,还可申请教育专项补助。
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布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深民〔2025〕25号)
发布平台:深圳政府在线。
2.《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
发布平台:深圳政府在线。
国内权威媒体信源
1.新华社:对深圳暴雨临时救助政策的报道。
2.深圳政府在线: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及标准调整细则。
3.深圳民政官网:提供申请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实用信息。
以上政策自2025年6月起实施,具体执行以深圳市民政局及各区(新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