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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云龙湖畔一月子会所涉嫌无证无照经营 产妇健康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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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投诉人孙先生向政风热线反映,徐州市5A级风景区云龙湖畔有一家“悦之湾母婴护理中心”月子会所,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在疫情高发期仍照常营业。“产妇、婴儿和月嫂加起来至少30人,这家公司每天还在该经营场所违规给他们提供餐饮服务。现在疫情这么严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简直草菅人命!”孙先生说。

悦之湾母婴护理中心位于云龙湖畔

投诉:营业执照“张冠李戴”

3月11日,孙先生将该公司无照经营的问题反映到12345,3月17日泉山区金山街道办回复:经过执法队员现场核实,该月子会所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全名为“徐州市育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孙先生对此提出质疑:“我投诉的是悦之湾,为什么街道给出的回复是育美——我本人公司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悦之湾母婴护理中心”月子会所(以下简称悦之湾月子会所)的房屋承租方是徐州市育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美公司),而育美公司的法人就是投诉人孙先生。2025年11月,孙先生和另一家公司徐州佑喜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喜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自己的公司委托给佑喜公司在原址代为经营。

孙先生反映,由于佑喜公司违反协议规定,存在欠款且转包给他人的情况,今年年初育美公司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有关证照,并于3月6日在悦之湾月子会所门口张贴公告,督促其尽快搬离。可是,佑喜公司以“还有客户不能退”为由拖着迟迟不走,这种无照经营的状况已经持续至今。

育美公司营业执照(投诉人孙先生提供)

佑喜:并不存在无照经营

“说我们无照经营是没有道理的。”袁女士拿出与育美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上显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1日。就合同上日期而言,双方合作并未到期。且合同上提到,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证照,并协助乙方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公司缺少卫生许可证,属于孙先生甲方未尽的责任。”袁女士说。

“至于租金、利润分成,佑喜公司也未曾拖欠。”根据一份袁女士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徐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承租方孙先生,于2025年至2025年,签订了三年租房协议,租金每年约为60万元。按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这笔租金“费用乙方(佑喜公司)承担”,“房租以甲方所签租赁合同为准”。“银行流水可以证明,房租都交清了。”袁女士说。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袁女士提供)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三年内“乙方给予甲方2万元/月的固定分润”。袁女士表示,对于孙先生反映的佑喜公司拖欠育美公司“分润18万元+滞纳金10万元”,情况根本不存在。“第一年分润24万给了。去年的24万先给了6万,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很困难,差18万分润没给。但是去年底我们带着这18万元送给孙先生,不知为何他却不要。”

袁女士表示,佑喜公司也并没有将公司转包给第三家,“悦之湾”只是个授权的品牌。“由于对方在门口贴条影响营业,我们报了好几次警。疫情过后对方来了六个人,砸碗,断水断电,严重影响我们的经营,这里可都是婴儿、宝爸宝妈。”

街道办:涉嫌无照经营责令改正

据了解,“悦之湾”月子会所坐落于徐州市泉山区南湖花园综合楼,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是一家经营规模不小的月子会所。截至5月21日,会所负责人袁女士称,这里还有19名产妇,加上一对一的月嫂和家属,入住者50人左右。

“经查,你(单位)在徐州市泉山区玉带路1号的月子会所进行无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在2025年5月30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金山街道办对月子会所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